辽宁阜新消协当好“四员” 替消费者挽回损失百万元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王宝祥 记者 王文郁)9月19日,记者从辽宁省阜新市获悉,年初以来,阜新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拓宽消费维权触角,有效调动消费维权志愿者的积极性,利用遍布城乡的“一会两站”,主动当好“四员”,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
做好“宣传员”。阜新市消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辽消条例》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提高了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做好“服务员”。阜新市消协建立市场监管人员与维权服务站不定期指导制度,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调解能力,满足“解决消费纠纷不出门”的工作目标。同时,针对消费者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将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使消费维权工作从“事后服务”转向“事前服务”,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做好“调解员”。阜新市消协依托“一会两站”和“五进”单位优势,及时受理消费者的各种投诉,努力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和解平台。不断丰富消费维权工作的调解方式,强化与其他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通过网络建立消费维权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消费维权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提高了投诉调解率。
做好“监督员”。阜新市消协积极参与工商部门开展的“红盾护农”“红盾网剑”和“红盾国V净油”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完善“诉转案”机制,强化消费维权与执法办案相衔接,协助工商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2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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