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局举办消保条例培训班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郭琳 记者 徐文智)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29日至31日,陕西省工商局和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在西安举办《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和基层法制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国家工商总局、陕西省人大法工委、西北政法大学等专家对《条例》的修订背景、经过及主要条款进行了说明和解读,对《民法总则》和《行政诉讼法》进行业务培训。
陕西省工商局副局长余智德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表示,《条例》强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细化了经营者的责任,明确了行政部门的维权职责,完善了消费者组织的职能,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细化和补充,有利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有利于促进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利于优化消费环境,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陕西省局决定举办这次培训,就是要宣传、讲解、诠释《条例》,为《条例》的贯彻实施打基础、做准备。
培训期间,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召开了全省市级消协组织秘书长工作会。各市消协总结了今年以来消费维权的工作亮点,结合新《条例》内容提出了今后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陕西省消协总结了全省消协组织上半年消费维权工作,对消协组织下一步重点的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安排,并结合宣传贯彻《条例》对加强消协组织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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