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郑爱民 记者徐文智)申请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工商部门采用身份证验证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即可现场领取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6月20日,陕西省工商局印发《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西安市局、西咸新区工商局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为在全省、全国范围内改革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积累经验。
根据《方案》,本次试点将从优化登记流程,简化登记材料,名称现场提供,住所自主申报,登记信息口述,当场核准发照等6个方面展开。
《方案》明确,将原来的受理、核准和发照等环节整合为一人当场受理、核准、发照,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原件,登记人员采用身份证验证机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除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需提交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受他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外,申请人不再提交其它纸质申请材料。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名称,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系统自动查重、比对后,生成拟使用名,在设立审核时一并审查。申请人自主申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人员现场录入,打印《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申请人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条款,并当场签字确认。建立经营范围数据库,由申请人口述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登记信息,经营范围由登记人员从数据库中勾选,其他登记事项由登记人员现场录入,打印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当场签字确认。经营范围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申请人当场签署《双告知承诺书》。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陕西省工商局要求,试点单位要升级改造业务软件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人员培训,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流程,积极探索符合互联网网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转让(变更经营者,原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可以延续使用)、经营场所跨登记辖区迁移、临时性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不超6个月)、个体经营豁免登记等制度创新的条件与路径,将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与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有效融合,认真总结试点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以及遇到的问题,为早日在全省全面推进打下较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