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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假买假”10倍索赔遭法院驳回

时间: 2017-08-29 10:55:08

  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 吴采平)武汉消费者胡某在市内多家药店大量购买了同一品牌的药膏,因为质疑其包装广告误导消费者,于是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药店按照该药膏售价的10倍进行赔偿。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其要求10倍赔偿的诉求。

  今年3月以来,胡某在武汉市多家药店,大量购买了一种药膏,这个药膏是“消”字号的产品,主要是有皮肤疾病的时候涂抹,而在药膏包装上有标识说明该药膏有“抑菌”的作用。

  胡某认为,该药膏明明是“消”字号的产品,却标识有“抑菌”的作用,会误导消费者以为该药膏真有治疗的作用,胡某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药店全额退款,并按照药膏销售价格的10倍进行赔偿。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此案中,消费者胡某同时段在药店购买了大量同类商品,并以同一理由起诉主张10倍赔偿,且在一年多以前,胡某曾购买类似商品并以相同理由起诉主张10倍赔偿,胡某的消费习惯显然不符合一般消费者自用的情形。据此,法院判决,该药店退还胡某购物款,驳回胡某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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