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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同学传销被公诉 或判7年有期徒刑

时间: 2017-04-11 08:40:53

  中国消费者报西安讯(白树友 记者 周余涛)因骗同学加入传销,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致其重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近日对河南漯河男子王某提起公诉,由于未赔偿被害人损失,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

  2016年中秋节刚过后,25岁的河南漯河男子王某来到西安干起了传销。为了发展下线,他打起了同学也是同乡小杨的主意,谎称自己在西安做汽车美容生意,可以给小杨介绍工作。

  2016年10月19日,小杨来到西安。王某到火车站接站后,劝说他住一起。到了雁塔区三兆村,结果发现睡的是大通铺,一个房间住了八九个男的,另外一个房间住了五六个女的。次日一大早,就有人开始讲传销课。小杨见对方人多,没敢声张,后来悄悄给其他同学发了定位,约定3天后若无音讯,就替他报警。

  被困在传销窝点后,小杨失去了自由,不被允许外出,老同学不仅收了他的手机,还一直监视他,连上厕所也不例外。10月22日凌晨3时,小杨醒来后发现无人监视,就想逃跑。但一楼的前后大门都被锁住了,他从二楼窗户跳了下去,大喊救命。

  有人听到呼喊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小杨,随即报警。被送到医院后,小杨诊断为摔伤致胸部4、5椎体骨折脱位伴脊髓损害、截瘫、双肺挫伤。鉴定为重伤一级,二级伤残。民警现场将嫌疑人王某抓获。而此前,这个传销窝点曾经被雁塔工商依法取缔,参与传销人员经教育后遣返原籍。

  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一人重伤,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近日对王某提起公诉,因其未赔偿被害人损失,检察机关建议判处其7年左右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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