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该给药妆“名分”吗?
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孟刚) 在我国,药妆一直是深受消费者青睐的化妆品品类,相关市场近些年的发展势头也十分强劲。不过,许多消费者都不太了解,我国一直没有专属于药妆的批号。对此,有专家认为,我国对化妆品和药品的定义已经很明确,如果再给药妆重新分类定义,有可能给化妆品行业的管理带来难题;还有专家认为,我国目前不缺少相关法规,而是应该加强对药妆市场的监管力度。
我国尚未定义药妆
1998年,法国薇姿品牌产品被引入我国,同时也带来了药妆概念。近年来,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化妆品市场。据预测,未来几年,作为其中一个细分领域,药妆的市场份额将由现在的20%增长到40%。
目前,进驻中国市场的药妆品牌越来越多,例如来自日本的雪肌精、美伊娜多、千妇恋以及来自美国的彼得罗夫、柏瑞特,还有来自法国的雅漾、理肤泉、薇姿等。相比国外品牌,我国已有170多家制药企业涉足日化领域,例如同仁堂早在2004年就宣布进军药妆市场;同为中华老字号的敬修堂和王老吉也不甘示弱,分别推出了药妆产品,如王老吉药业推出的祛痘凝胶,用以治疗痤疮。此外,以上海家化为代表的企业也纷纷推出了药妆产品。
据业内预测,未来5年至10年,主导化妆品市场的将是含有天然植物及中草药的产品,本土企业将在这一领域继续深耕。另据智联咨询发布的数据,2015年中国药妆市场的规模约为320亿元,预计到2021年将达到594.5亿元。
虽然药妆在我国化妆品市场上的比重越来越大,但记者调查发现我国只对药品和化妆品进行了定义,并没有关于药妆的专门解释,也没有出台关于药妆的相关标准和规定。那么,药妆产品到底是药,还是化妆品?
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化妆品在包装和说明书上不得标注适应症、不得宣传产品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此外,从标准角度讲,药品有“国药准字”批号,保健品有“国食健字”批号,化妆品有“卫妆准字”批号,而药妆的批号为“卫妆特字”,即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
药妆成商家宣传噱头
记者调查发现,如今借着“药妆”概念大做文章的商家并不鲜见。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药妆”关键字进行搜索,得到数万条产品信息,其中既有来自日本、法国、美国等国家的药妆产品,也有产品名称中含有“药妆”二字的国产品牌。
记者对比后发现,国内品牌药妆产品的功效包含保湿、补水、美白、抗敏感等,应有尽有,还有品牌产品打出了“纯天然”“纯中药”概念,其中的部分产品销势不错。
对于药妆的概念,网店销售人员的介绍也是五花八门。一位销售人员表示,彼得罗夫产品中加入了温泉热泥和矿物质,并且有专门的医学研发团队,所以称之为药妆;柏瑞特品牌的创始人是一位医生,他在研发产品时运用了医学知识;一位经营雅漾、理肤泉、薇姿品牌产品的销售员表示,药妆概念就是在制作产品时,工艺达到了制药标准。不过,也有销售员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药妆的批号,一些网店或药店销售的所谓药妆,其实是标有“医药部外品”字样的产品。
其实,其他国家对药妆的定义也各不相同。例如,日本对药妆的定义较为明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规定,凡是具有美白、祛皱功效且可以改变人体机能的化妆品,都要作为药物来通过审查,这类产品的配方表中也会显示药物配方;法国药妆是指安全性最高的化妆品,这些产品在原料的选择上,更倾向于使用低刺激性成分,适用于敏感肌肤,常在有“绿十字”标识的药局售卖,还有药师驻店,为消费者做皮肤检测,提供专业建议。
日前,记者以化妆品生产商的身份,致电国内一家知名连锁药店,询问一款化妆品要想进驻药店且希望定位为药妆产品,需要满足哪些要求?该药店负责采购的工作人员在回答时,并未说明要进入药店的药妆与普通化妆品在标准上有什么区别。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正是因为我国对药妆概念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定义,所以很多品牌打擦边球,将药妆作为宣传噱头。例如,人参本来是入药的,但有些企业只要在产品中添加有人参,就会将这个产品宣传为“药妆”,借用药用概念进行炒作和宣传,但实际上是否有药用效果不好说。
不过,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吴艳表示,市场上销售的一些著名品牌药妆产品还是相对安全可靠的。她表示:“消费者认为的药妆,和我们医生认为的药妆不是一回事。用医学护肤品来称呼这些具有一定功能性的化妆品会更确切,这类化妆品更适合问题肌肤,比如有的化妆品具有为创伤后皮肤重建功能的效果,有的用于激光术后修复等。”她建议消费者,不要自行购买所谓的药妆,应根据医生的建议购买和使用。
专家呼吁对药妆加强监管
据了解,薇姿品牌药妆进入我国时的定位为“只在药房销售”的化妆品,那时的国产药妆虽然没有明确定义,但市场较为规范。随着时间推移,“只在药房销售”的药妆概念如今变了味道,使得国内药妆市场逐渐混乱不堪。
吴艳认为,薇姿、雅漾等国外药妆品牌的形象在国内虽然拿到的多是普通批号,但已深入人心,在混乱的市场中,国内品牌要想取得消费者的信赖绝非易事,因此净化药妆市场已迫在眉睫。
2010年曾有媒体报道,国家有关部门已对药妆定义进行起草,但时至今日该定义也未能出台。一位专家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尚不会出台有关药妆的标准,中国化妆品体系中明确划分了药品和化妆品的界限,药妆这样模糊的概念仍不被法律承认。
一些日化专家认为,为药妆制定规范,只会为化妆品行业带来两难,越搅越混。无需给药妆下定义的观点也得到了广东省日化商会的赞同,该商会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对化妆品的定义其实已经很明确,在我国,药就是药,以治疗为主。因此,以治疗为目的的产品就不能称之为化妆品,所以不应有药妆这个说法。现在缺少的不是法规和标准,而是监管执行力度。
另一位专家表示,我国现行的化妆品管理条例已有近30年未做修改,药妆属于近些年的新生事物,自然不可能出现在定义中。对于药妆是否有效问题,在目前国内的标准下,消费者根本无法知晓,而监管部门又只能按照普通化妆品的范畴进行监管,因此目前药妆的处境很尴尬。
“在国内药妆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如果继续缺乏有效的监管,任其长时间混乱发展,消费者就会对药妆产品丧失信赖,这样就会把国内的药妆市场做‘坏’。”北京工商大学精细化工专业教授闫世翔表示,在目前的市场需求下,应该加强对药妆的研究和创新监管机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