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最多跑一次”跑出便民新速度
2月28日,浙江晒出首批40961项“最多跑一次”项目清单。今后,清单内的事项,只要材料齐全,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浙江省政府为此专门出台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据3月1日 《中国青年报》报道)
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当然符合群众与企业的满心期待。这些年来,在不少地方,群众与企业去相关部门办事,来回跑了不少腿,说了不少好话,花了不少冤枉钱,盖了几十个公章,浪费了许多时间,都不一定能办成事,总有一种理由拒绝你。群众与企业办事如此之难,不仅让办事者“一直在路上”,也让一些行政部门的“为人民服务”承诺一直停在嘴上,损害了政府形象。而浙江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自然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当然,“最多跑一次”能否跑出便民新速度,取决于很多因素,但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一要简政放权。从报道可知,浙江群众与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的前提条件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然而群众与企业到行政部门办事,往往就卡在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上,让办事者跑了这个部门跑那个部门、今天跑了明天还要跑。要推行“最多跑一次”,则应对群众与企业办事时需要递交的申请材料予以简化与归并。而简化与归并申请材料,则需要精简一些部门的政、放一些部门的权,如此才会少些“卡壳”。
二要信息共享。传统的办事方式,是群众与企业在政府部门之间跑来跑去、忙来忙去,经历了这个部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又要经历那个部门的跑断腿、磨破嘴、交了钱、受了罪。这种办事方式往往是受制于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让老百姓既要证明这个事项,又要证明那个事项。推行 “最多跑一次”,除了追求事情“简约办”,还要优化服务,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依托 “互联网+政务”,让数据多“跑路”,以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三要加强监管。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终极目的,是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要实现如此目标,减权、放权之后还要治权,也就是说,应针对这项改革完善奖惩机制。群众与企业办事难的深层症结,在于一些部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之风甚为严重,庸懒散慢拖作风盛行,借给群众与企业办事之机揩油的行为也不鲜见。这就需要加强监督、从严治权,对执行“最多跑一次”不力且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一言以蔽之,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小目标体现大责任,更考验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考验简化审批环节、精简审批事项的决心与程度,更需要政府部门破除部门利益至上、权力至上,敢于向部门利益开刀,向权力迷恋开刀,这样或许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跑出“便民新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