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家电延保并不等于延保期内不花钱
除了家电“三包”有效期外,家电延保服务目前似乎已经成为各种家电的“标配”,从电水壶、豆浆机等小型家电,到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大型家电,只要交纳一定的延保服务费,就能享受少则1年,多则3—5年的延保服务。不过对此,消保部门提醒,和家电“三包”有效期相比,家电延保服务尽管可以延长保修期,但并不等于不用另外花钱,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一定要问清楚,了解延保所包含的内容,最好能与商家另行约定,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近日,市民郑女士告诉记者,她三年前购买的一款洗衣机出现了问题,通过购物发票查询后发现,已经过了“三包”有效期,但当初在买洗衣机时,还另外交纳了一笔“延保费”,延保时间为两年。不过不明白的是,维修师傅上门看过之后表示要更换零件,费用却要自己掏。“既然已经交过了延保费,也就是说可以延续保修,维修人员在延保期内维修就应该是免费的,为何零件费用还要我自己掏?延保的意义又何在?”郑女士说,自己就此也找过商家,商家则和维修师傅的意见一样,表示零件需要另外支付费用。
“她(郑女士)的事情我已经解释过多次了。延保服务是目前家用电器普遍的一种服务,是由顾客支付一定的费用,我们提供维修支持,对产品的保修期进行延长服务,并不是对国家规定的‘三包’期进行延长。”8月29日,郑女士所购洗衣机家电卖场售后人员程先生说。
程先生告诉记者,“三包”有效期是国家规定的,在此期间出现的问题必须要免费维修,免费服务,但保修期则是国家“三包”有效期之外、由产品厂家提供的保修服务期限,在此期间要支付零件成本费。而“延保服务”是基于保修期而言,维修同样是要收取零件成本费的。“例如说一个产品‘三包’有效期是一年,厂家提供的保修期为两年,如果产品在第一年出现问题是免费维修的,但第二年出现问题则需要支付相应零件费,消费者如果要延保一年,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延保费,在第三年享受与第二年同样的保修服务,但维修也要收取零件费。”当天,在记者的协调下,最终程先生答应,在给郑女士维修后,酌情收取零件费。
对此,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程先生所说合乎相关规定,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一定要仔细询问清楚,弄清楚“三包期”“保修期”以及“延保期”的相关概念,同时了解清楚延保期包含的内容,最好与商家另行书面约定,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此外,鉴于不同的家电质量不同,“三包”期限也不同,消费者在进行延保前,还应根据使用频率、维修价格来确定是否需要“延保”,避免多花冤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