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信息披露趋严
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保险公司披露的产品信息要求更加严格,特别是人身保险产品。
在产品基本信息方面,需要披露的内容除了经营的保险产品目录、条款外,还包括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书,投资账户单位价格、万能险结算利率等信息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产品基本信息。此外,在产品经营信息方面,除了披露上一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和退保金外,还应提供上一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保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和保户投资款本年退保信息,以及上一年度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投连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本年退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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